村老年人活动室管理制度
老年活动室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、是老年人学习求知、休闲娱乐、健身益智的场所,为使老年活动室规范有序地开展活动,特订下制度:
一、参加活动的对象:60周岁以上的本村老年人。不满60周岁或邻村老年人要求参加活动,必须经活动室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入室。
二、活动时间:上午6:30—10:30,下午1:30—4:30,坚持每天开放,晚上停止活动。
三、活动内容:按现有活动设施开展活动,内容必须健康、积极、科学、文明。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,严禁封建迷信活动。
四、爱护公共财物。活动设施和娱乐用具应向管理人员借用、活动结束,及时归还,报刊阅读,放回原处。若有损坏公共财物,应予以赔偿。
注重清洁卫生,举止文明,不随地吐痰,不乱丢垃圾,不讲污言秽语,保持良好的活动风气。 内容来源: 作者: 责任编辑:金振未